2013年8月4日

unfriend



無意間發現,原來我們已經不是朋友了。
有點感歎,也覺得有點好笑....

在一起是兩個人的事,
想改狀態可是要得到對方的approval的....
然而,不愛了真的只需要一方棄權就可以,
連通知都不會有就可以輕易解除.....

連friend都是....
unfriend時,系統可是不會問被丟掉的人 是否accept的唷....

科技果然是來自於人性啊。


好笑是,
果然,事情的發展都和預想的不同.....
最後,
連放棄當朋友的,
也是你。


唉,只是有點同情,
被污名化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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