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4日

哎唷,右邊的女人。

先看這篇文章唷,
原來吵架是需要練習的*
引自小女檢的地檢署求生記





給小史,
其實 每次我聽到妳很果斷的說 妳不要嫁給我的時候,我的心裡還是會有點受傷 失望
雖然,我都希望這是妳的好面子 逞強的話。
那晚,聽到妳很認真的不要嫁給我了。
我真的很傷心
從來沒有想過,就這樣,我們的愛情就結束了。
剛好,今天看到這則新聞。
每次,想起“吵架會像仇人”,是不是另一種含義 如同文章裡面說的“就是這麼愛你,結果你還這樣不體諒我”
以前也看過文章,越是愛,吵越兇
如果,我們真的會吵架吵的像仇人,哪我們不吵架的時候,一定超級甜蜜又相愛。

妳如果不要嫁給我,會不會是件很好笑的事情勒,連 金先生與笑小姐 都可以結婚還要買房子,我們兩個卻不能攜手踏上紅毯。
怎麼想,我都不甘心。

我很愛妳 從台南愛到花蓮,從台灣愛到美國 從60kg愛到85kg。
我會努力保護妳的,讓妳不害怕婚姻的一切,但是,請不要在還沒試就放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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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要考試書都念不完了,
還在這裡亂來....
家庭幸福,感情應該算平順,
卻總罩著不知道哪來的恐懼,
太無以名狀,
只好讓那不按牌理出牌的算命結果背黑鍋。

太害怕已經走到了一個太美麗的頂尖,
不想往下走所以選擇在18歲自殺?
很愚蠢,卻總是自己挖這個坑,
還自以為勇敢地用力跳,再自顧自把洞填平......

『還沒到頂呢。』
請繼續提醒我直到變得更勇敢,
嗯,真正的那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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