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完成了ELS LEVEL 110之後,
我開始了美國的遊歷,
之前去過芝加哥,
所以我開始往東岸的大城市探索。
紐約,
大蘋果,再次讓我瞋目結舌,
置身電影中的各個場景,我有種如夢幻影般的不真實感。
波士頓,
美國的緣起,
因為美國電視劇,波士頓風雲,
我愛上這裡的人和事件,
但是城市的吸引力,
我還在發現。
第一次的旅程,很長,
坐著美國聞名的灰狗巴士,
花了十七個小時,
在各大轉運站流連,
從前的台灣人對於國道客運,中興號,
那種坐很久但是又很便宜的旅行,
存在著一種依戀。
我確實的體會了這種依戀。
費城,
另一個古老的城市,
從國家寶藏開始,
我慢慢認識她,
我所愛的,所敬佩的,
是一個道地的費城子弟,
總統,發明家,哲學家,偉大的郵政和交通部長,共濟會會員,
班傑明,富蘭克林,
胖胖的身軀,
但是他的偉大絕對不下於傑弗遜,林肯,華盛頓。
尤其是 當我們完成郵政博物館的參觀時候,
人要做大事,而不是做大官,
在富蘭克林的身上,有最好的實踐。
巧克力工廠,
著名的hersey家族,
經歷過四次的破產還堅持著他的糖果夢,
也因此可以建立屬於自己的城市,巧克力大道,
城市因為他的工廠而發達,
觀光,學校,人潮因為他來,英雄!
GOODYEAR,
固特異輪胎的家族,
有著不一樣的故事,
城市也是因為他而有著橡膠城的nickname,
他的房子已經變成了博物館,
隨著導覽,
我們想像著一百年前的家族,
奢華又高貴的生活,
品味,水準,白人菁英的流金歲月。
我回到現實,
結束了考試,
要繼續自己的學業,
也是分離的開始。
我不屬於某處,
別人亦然,
回台灣的,
繼續唸書的,
出去玩的,
各有方向,
天下無不散的宴席,
我期盼這樣的灑脫和浪漫。
看著已經清空的公寓,留下的,只有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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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 劉小維的 《腦殘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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